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性病科
简介:陈周,临床医学博士,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
损容性皮肤病,过敏性皮肤病,银屑病,老年人常见皮肤病。
主任医师
神经性梅毒的治疗以青霉素类抗生素为主,需早期足量、规范疗程治疗,根据神经梅毒分期及患者个体情况制定方案,以控制神经损害进展并预防后遗症。 一、治疗原则 1.早期诊断与干预:感染3个月内确诊并启动治疗,可有效阻止螺旋体侵犯中枢神经系统,避免痴呆、瘫痪等不可逆神经损伤。晚期(感染2年以上)治疗虽可减轻症状,但已形成的神经病变难以完全逆转。 2.足量规范用药:需达到杀灭梅毒螺旋体的最低有效浓度,疗程需覆盖病原体增殖周期,分阶段给药(如3周为一疗程,间隔2周),避免因剂量不足导致治疗失败或复发。 二、首选治疗药物 青霉素类抗生素为首选,包括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能有效穿透血脑屏障清除中枢神经系统螺旋体。 三、疗程规范 1.无症状神经梅毒:规范疗程通常为3周~4周,若治疗后脑脊液检查(白细胞计数、蛋白含量)持续异常,需追加1个疗程以彻底清除病原体。 2.有症状神经梅毒:疗程需延长至4周~6周,合并HIV感染者建议采用4周~6周疗程,以降低耐药性风险。 四、特殊人群处理 1.儿童患者:需按体重调整剂量,严格遵循医嘱,用药前进行青霉素皮试,皮试阴性方可使用;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血清学滴度及脑脊液指标,直至转阴后随访2年~3年。 2.孕妇患者:妊娠早、中、晚期均需青霉素治疗,以防止胎儿宫内感染;产后新生儿需监测梅毒螺旋体抗体及滴度,必要时预防性治疗。 3.老年患者:需评估肾功能调整剂量,合并糖尿病者需密切监测血糖,避免因代谢异常影响疗效;治疗期间加强营养支持,降低感染风险。 五、疗效监测与随访 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脑脊液(白细胞数、蛋白、糖)及血清非特异性抗体(RPR)、特异性抗体(TPPA),12个月后每年复查,至少随访3年。若RPR滴度下降未转阴或升高,提示治疗失败或复发,需重新评估方案并加强监测。
手上跖疣的物理治疗有利用低温使疣体坏死脱落的冷冻治疗及借助高能量烧灼疣体的激光治疗,外用药物包括作为免疫调节剂的5%咪喹莫特乳膏和有角质剥脱作用的水杨酸,儿童患者选相对温和方式且观察局部反应、保持手部清洁,妊娠期女性需医生评估后选合适方案确保母婴安全。 一、物理治疗 1.冷冻治疗:利用低温使疣体组织坏死脱落。医生会用液氮等低温物质接触疣体,通过物理低温效应破坏疣体细胞。对于手上较小的跖疣,冷冻治疗是常用方法之一,其原理是基于液氮的超低温使病变组织细胞内形成冰晶,导致细胞破裂、死亡,进而脱落。治疗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水疱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恢复。 2.激光治疗:借助激光的高能量烧灼疣体,使其碳化、脱落。激光治疗能精准作用于疣体部位,对于较大或数量较少的手上跖疣有一定效果。但治疗后需注意局部护理,避免感染,且激光治疗可能会有一定疼痛,术后需关注创面恢复情况。 二、外用药物治疗 1.5%咪喹莫特乳膏:属于免疫调节剂,通过刺激局部免疫系统来发挥作用,能诱导机体产生干扰素等细胞因子,抑制病毒复制并促使疣体消退。使用时需注意避免接触正常皮肤,可能会引起局部皮肤红肿、瘙痒等反应,若反应严重需及时就医。 2.水杨酸:具有角质剥脱作用,可通过促使疣体角质层剥脱来达到治疗目的。使用时需将药物涂抹在疣体部位,注意按照药物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导致正常皮肤损伤。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患者,由于其皮肤更为娇嫩,在选择治疗方法时应优先考虑相对温和的方式,如较小疣体可尝试外用药物治疗,且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局部反应,避免因治疗不当对儿童皮肤造成过度损伤。同时,儿童在治疗后要注意保持手部清洁,避免搔抓,防止疣体扩散或继发感染。对于妊娠期女性等特殊人群,治疗时需谨慎评估,应在医生充分评估风险与收益后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以确保母婴安全。
淋病的治疗以抗生素药物为主,需遵循及时、足量、规范原则,同时治疗性伴侣,特殊人群需个体化调整方案,治疗后复查确保治愈。 一、药物治疗 1.一线药物:头孢曲松(单次肌内注射)、大观霉素(肌内注射)为国内外指南推荐的一线药物,适用于无耐药风险及普通人群,对淋球菌敏感性高,可有效清除感染。 2.耐药处理:若存在淋球菌耐药(如对头孢曲松耐药),需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为敏感药物,如阿奇霉素、多西环素等,此类药物需由专业医生评估后使用,避免自行选择。 二、性伴侣同治 1.筛查与治疗:所有性伴侣(包括近3个月内有性接触者)需同时接受淋球菌检测,确诊后立即治疗,避免交叉感染及复发。 2.接触管理:治疗期间及双方治愈前避免性接触,直至复查转阴,降低反复感染风险。 三、特殊人群处理 1.孕妇:首选头孢曲松(单次剂量按体重调整),禁用喹诺酮类及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影响胎儿发育),治疗后需通过产科超声及淋球菌复查监测母婴健康,性伴侣同步治疗。 2.儿童:婴幼儿淋病罕见,多因母婴传播,治疗需由儿科与皮肤性病科医生联合评估,避免喹诺酮类药物(影响骨骼发育),优先选择头孢曲松(按体重计算剂量),治疗期间观察排尿情况及皮肤反应。 3.合并HIV感染者:需在抗HIV治疗基础上增加大观霉素疗程(10天),避免药物相互作用,治疗后2周及4周复查淋球菌培养及HIV病毒载量,调整治疗方案。 4.老年人及肾功能不全者:大观霉素需减量或禁用(肾毒性风险),优先选择头孢曲松,治疗前评估肌酐清除率,避免药物蓄积。 四、非药物干预与随访 1.个人卫生:治疗期间每日清洗外阴,内裤煮沸消毒,避免共用毛巾、浴盆,降低自身感染风险。 2.随访复查:完成治疗后2周内复查淋球菌培养(金标准)或核酸检测(高灵敏度),若阴性可判定治愈,若阳性需排查耐药株或重复感染,重新制定方案。
淋病由淋病奈瑟菌感染引起首选头孢曲松抑制细胞壁合成杀菌,梅毒由梅毒螺旋体感染早期用青霉素类破坏细胞壁杀菌孕妇也适用,尖锐湿疣由HPV感染可使用鬼臼毒素酊等抑制细胞分裂增殖或咪喹莫特乳膏诱导干扰素抗病毒但孕妇需谨慎,生殖器疱疹由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发作期用阿昔洛韦等抑制病毒DNA合成反复发作者考虑长期抑制疗法低龄儿童需谨慎,非淋菌性尿道炎多由沙眼衣原体或支原体感染常用多西环素、阿奇霉素且用多西环素要注意过敏史用阿奇霉素要考虑肝肾功能等不同年龄需综合评估。 一、淋病 淋病主要由淋病奈瑟菌感染引起,首选治疗药物为头孢曲松,其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能有效杀灭淋病奈瑟菌。 二、梅毒 梅毒由梅毒螺旋体感染所致,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主要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如苄星青霉素。青霉素能破坏梅毒螺旋体的细胞壁,从而发挥杀菌功效,孕妇患梅毒时也需选用青霉素治疗,以避免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三、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由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引起,可使用鬼臼毒素酊、咪喹莫特乳膏等药物。鬼臼毒素酊能抑制被病毒感染细胞的分裂增殖,咪喹莫特乳膏通过诱导机体产生干扰素等细胞因子发挥抗病毒作用,但孕妇使用此类药物需谨慎,因其可能对胎儿产生潜在风险。 四、生殖器疱疹 生殖器疱疹由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引发,发作期可选用阿昔洛韦、伐昔洛韦等抗病毒药物,此类药物能抑制病毒DNA合成。对于反复发作者可考虑长期抑制疗法,但需关注不同年龄患者的药物代谢差异,低龄儿童使用需格外谨慎,遵循儿科安全用药原则。 五、非淋菌性尿道炎 非淋菌性尿道炎多由沙眼衣原体或支原体等感染引起,常用药物有多西环素、阿奇霉素。使用多西环素时需注意患者是否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阿奇霉素则需考虑患者的肝肾功能等情况,不同年龄患者的剂量及耐受性有所不同,需综合评估。
慢性淋病的诊断需结合病史、症状及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主要通过分泌物涂片、淋球菌培养、核酸检测等方法确诊,特殊人群需调整检测策略。 分泌物涂片检查 取尿道或宫颈分泌物(男性取尿道分泌物,女性取宫颈分泌物),经革兰染色后镜检。可见革兰阴性双球菌呈肾形排列,适用于急性淋病初筛。但慢性期病灶分泌物中细菌数量少,涂片阳性率仅约50%-70%,需结合其他检查。 淋球菌培养法 为诊断“金标准”,将标本接种于选择性培养基(如Thayer-Martin培养基),35-37℃、5%CO环境培养24-48小时。培养阳性可明确诊断,同时可同步开展药敏试验,指导后续用药。慢性淋病因细菌定植时间长,需多次采集标本(间隔2-3天)提高检出率。 核酸检测(NAATs) 通过PCR、LCR等核酸扩增技术检测淋球菌DNA,敏感性与特异性>95%,尤其适用于慢性期或标本量少的情况。需注意避免标本污染(如避免尿液、阴道冲洗液混入),结果需结合临床症状,以防假阳性(如既往感染后残留DNA)。 药敏试验 培养阳性后进行体外药敏试验,明确淋球菌对头孢曲松、阿奇霉素等药物的敏感性,为慢性淋病耐药菌株感染的治疗提供依据。药敏结果可缩短治疗周期,降低复发率,尤其适用于反复发作或合并并发症者。 特殊人群检查注意事项 孕妇:优先采用核酸检测(无创性),避免侵入性检查;若需涂片或培养,需在孕中晚期进行,减少对胎儿影响。 婴幼儿:因无法配合采集标本,可由家长协助固定后取尿道/宫颈分泌物,必要时取尿液或直肠拭子。 免疫力低下者(如HIV感染者):需增加标本采集频次(如每周1次),必要时联合其他检测手段(如基因扩增)。 提示:慢性淋病诊断需综合病史(如不洁性接触史、既往治疗史)与检查结果,确诊后应遵医嘱规范治疗,避免自行用药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