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及产后办证全攻略
办理条件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4.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5.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丧偶或者离婚的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居住在本市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公民,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申领《光荣证》。
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地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夫妻双方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张;
2.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独主子女光荣证》当场就可以拿,夫妻两人一人一本。